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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止卖活禽 区域拟扩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9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10
核心提示:5月18日下午,广州市食安办通报,为落实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部署,该办草拟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增四区部分地区形成连片区域《征求意见稿》指出,为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要求,按照广东省的部署和广州市实际情况,广州市将进一步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将限制区

5月18日下午,广州市食安办通报,为落实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部署,该办草拟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拟增四区部分地区形成连片区域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要求,按照广东省的部署和广州市实际情况,广州市将进一步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将限制区范围在原限制区的基础上,增加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区部分地区,形成连片区域。

获准后将从8月1日起施行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家禽生鲜上市推进情况,广州市政府将视情况继续有针对性地扩大限制区范围。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统一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不得进行活禽经营活动。该通告即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17年5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该办。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oujin@gzfda.gov.cn,或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彭城东路16号401室。《征求意见稿》若获通过,将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关键词: 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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