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所通报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生从临边周围省调入口蹄疫病牛事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跨省调运活畜检疫监管的函》。我县高度重视,对跨省调运活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检查。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求17个镇(办事处)兽医站官方兽医开展学习《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检疫规程和农业部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活动,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规范检疫工作。二是认真履职,规范操作。各镇办官方兽医在检疫工作中要规范检疫行为,严格执行各种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检疫的有关要求和贯彻农业部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中“严禁不检疫就出证”,和“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的规定。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县畜牧中心抽调专人于5月13日—5月16日对全县各镇办2017年以来活畜调运进行督查,了解、走访检疫程序和检查检疫证明存根。各镇办畜牧兽医站组织本站检疫人员,对省内动物检疫工作及出证也开展了互查,对近期检疫工作做自查和回头望,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和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县畜牧兽医中心予以备查。
2017年起截止目前,全县共计跨省调运猪2200头、牛1026头、禽32000只、兔23250只,已开电子出证A证102份,主要运往四川、山东和河北等地,通过开展跨省调运专项检查,一是未发现县内调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活牛及活羊,二是全县动物检疫工作及电子出证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