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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7〕55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5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46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为加强兽医处方管理,规范兽医执业行为,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兽医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配套规章,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农办医[2017]18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兽医执业行为,加强兽医处方管理,按照农业部的统一安排,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落实执业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加强兽医处方管理,规范兽医执业行为,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兽医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配套规章,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农办医[2017]18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兽医执业行为,加强兽医处方管理,按照农业部的统一安排,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加强兽医处方活动管理,遏制违法违规用药行为,规范动物诊疗活动。

二、整顿时间

2017年6月至10月(为期5个月)。

三、整顿范围和内容

(一)整顿范围

动物诊疗机构。

(二)整顿内容

1.处方格式。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按照《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规定的规格和样式印制兽医处方笺或者设计电子处方笺;2017年1月1日之后是否使用与《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不符的处方笺。

2.处方人资格。重点检查开具处方人员是否为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执业信息是否在诊疗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是否按时报告上一年度执业活动情况。

3.处方行为。重点检查执业兽医在诊疗活动中是否有以下情形:一是应当开具处方的、而未开具处方;二是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或者未在处方笺上签字/盖章;三是未经诊断、检测、治疗,直接开具处方;四是未按照《兽医处方格式和应用规范》要求书写处方;五是未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开具兽医处方。

4.处方管理。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建立兽医处方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是否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讲解,重点做好《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见附件:农业部公告2450号)的宣贯,以案说法,注重运用典型案例教育,提高动物诊疗行业从业人员尊法守法意识。

(二)集中整顿阶段(7~8月)

集中对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抽查阶段(9月)

农业部派出检查组对有关省份进行重点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整改完善阶段(10月)

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动物诊疗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是农业部2017年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市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

(二)加大整顿力度。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处理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要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多渠道举报,为整顿工作提供线索,同时要集中向社会曝光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典型案例,营造严厉打击的声势。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整顿工作为契机,以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边整边改,健全动物诊疗管理制度。要把整顿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规范审批行为等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执法衔接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建设,形成依法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兽医队伍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更新,及时录入、更新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等相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管理,我局将择时对兽医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及兽医处方整顿行动进行督查。

各市(区)兽医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整顿行动,及时总结本地区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情况、主要成效、典型案件,提出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我局。

联 系 人:潘康锁

联系电话:029-87317266

电子邮箱:nytyzc@163.com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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