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禽共患传染病发生和传播,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6月9日,荆门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在荆门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实行活禽定点交易屠宰和“白条禽”上市。
通告明确,目前该市实行活禽定点交易屠宰和“白条禽”上市范围以该市东、西、北以三环线为界,南至官堰湖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区域从事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交易屠宰。活禽必须经定点屠宰加工后通过检验检疫、冷链配送等流程进入荆门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市场。在荆门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经营的“白条禽”类产品应当是来自活禽定点屠宰场所,经检验检疫合格,并佩戴由畜牧兽医部门监制的二维码脚环。
通告要求当地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转变消费习惯,购买合格的“白条禽”。对在荆门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擅自进行活禽交易屠宰、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或伪造检疫证明等行为,将由食药监、城管、工商、畜牧兽医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通告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据悉,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脚环获悉禽类产品检验检疫信息和产地信息,实行可追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