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江苏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开展猪牛羊肉及肝脏监测工作,共采集超市及农贸市场等流通环节的猪牛羊肉12份和猪肝8份,并进行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莱克多巴胺等俗称“瘦肉精”类药物检测。近日,已完成样品检测,20份样品中均未检出上述药物成分。这是自2011年以来,我市连续七年开展此项监测工作,均未检出“瘦肉精”类药物成分。
“瘦肉精”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用在饲料中可以促进猪的增长,减少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但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对人体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已被我国禁止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通过开展长期监测,可以了解我市污染状况,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科学基础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