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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动物检疫所持续开展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蓝盾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9  来源:沈阳市动物检疫所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57
核心提示:按照《2017年全省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蓝盾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沈阳市动物检疫所不断强化市本级屠宰企业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处置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无疫安全。一、广泛宣传,明确责任。积极开展屠宰企业、动物及产品经营业户法律法规宣传,公开病死动物处置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处置措施、“痕迹化”管理等内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开展管理人相对人培训、经营业户约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强化屠宰企业和经营业户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

按照《2017年全省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蓝盾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沈阳市动物检疫所不断强化市本级屠宰企业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处置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无疫安全。

一、广泛宣传,明确责任。积极开展屠宰企业、动物及产品经营业户法律法规宣传,公开病死动物处置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处置措施、“痕迹化”管理等内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开展管理人相对人培训、经营业户约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强化屠宰企业和经营业户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落实。驻场官方兽医督促企业完善无害化处理岗位责任制,设置专人负责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维护及使用,确保有设施、能运转,保障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做好病死动物信息化监管工作。以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为核心,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严格按照《省畜牧局关于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信息统计和报送的通知》要求,明确“废弃物”报送范围,敦促企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报送及时。驻场官方兽医通过定期核查、集中核查和现场监管等方式,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处理痕迹,分类复核称重,两名官方兽医现场确认,全程保留影像资料。

三、建立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不定期开展官方兽医和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严禁为病死动物及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严防行政不作为情况发生。公开投诉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形成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的产品的高压态势和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产品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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