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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防治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88
核心提示:鄂牧医发〔2017〕17号各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为进一步做好家禽H7N9流感防控 , 切实保障养禽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第2516号公告精神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家禽养殖场(户)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规要求 , 履行家禽H7N9流感防控主体责任 , 确保家禽和家禽产品的卫生安全。二、跨省调运活禽的家禽养殖场(户)应主动做好家禽H7N9流感送样检测工作。在家禽出栏前2

鄂牧医发〔2017〕17号

各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做好家禽H7N9流感防控 , 切实保障养禽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第2516号公告精神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禽养殖场(户)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规要求 , 履行家禽H7N9流感防控主体责任 , 确保家禽和家禽产品的卫生安全。

二、跨省调运活禽的家禽养殖场(户)应主动做好家禽H7N9流感送样检测工作。在家禽出栏前21天内 , 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 , 按规定委托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平行采集家禽血清学样品和病原学样品(雏禽应采集种蛋来源种禽的血清学样品和病原学样品) , 并于采样后48小时内送当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或具备H7N9流感检测资质的实验室。采样应覆盖所有待出栏或雏禽种蛋生产的禽舍 , 每次采样数量不得低于30羽 , 同时应做好记录备查。

三、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或具备H7N9流感检测资质的实验室接到样品后应及时开展血清学检测 , 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跨省调运活禽的 , 家禽养殖场(户)凭检测报告申报产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时 , 要严格查验检测报告 , 对无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H7N9流感血清学检测结果呈阳性或检测报告签发日期超过采样日期21天的 , 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五、检出H7N9流感血清学阳性的 , 送样单位(个人)和检测单位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迅速监督相关养殖场(户)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 隔离阳性禽群 , 不得擅自出售或转移场所。兽医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 , 要及时组织对血清学阳性样品所对应的病原学样品进行检测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后续处置等工作。

六、经国家参考实验室或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为H7N9流感病原学阳性的 , 应立即向省畜牧兽医局报告 , 并按有有关要求对病原学阳性禽群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确诊为H7N9变异毒株或有高致病性症状的 , 应对病原学阳性禽场的所有禽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同时 , 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应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禽群和阳性场点周边家禽养殖场(户)开展风险评估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扑杀范围。对血清学阳性但病原学阴性的禽群 , 应实施就近屠宰或扑杀处理 , 活禽不得上市流通和继续饲养。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将H7N9流感病原学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

七、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样品采集(送检)技术规范(试行) 》(见附件) , 强化采样送检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 规范样品采集和记录等工作。各市、州在2017年6月底以前相应做好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进场抽样监督核查制度 , 确保送检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家禽养殖场(户)不得拒绝或阻碍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核查和样品采集工作。

八、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疫苗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 对非法制售、使用疫苗的 , 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执法力度 , 对违法出售、运输家禽的 , 依法严厉查处。

九、省内跨市州调运种禽以及蛋禽等饲养周期长的家禽和曾发生人感染H7N9病例的地区出笼家禽的 , 要按照要求采样送检 , 必须取得H7N9检测报告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直接用于屠宰的肉禽和淘汰蛋鸡 , 在没有疫情的情况下可不作检测。

十、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家禽专业批发市场、屠宰场的监管 , 督促落实休市消毒制度 , 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附件:《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样品采集(送检)技术规范(试行)》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样品采集(送检)技术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样品的管理 , 提高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价、病原分布状态及流行规律的分析和研判能力 , 规范重大动物疫病采集、送样(送检)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适用范围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监测的所需样品血清、棉拭子、组织等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及送检基本流程等。

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一类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含H7N9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我国已消灭的动物疫病(牛瘟、牛肺疫等) , 以及国内从未发生的烈性动物疫病(疯牛病、非洲猪瘟等)。

二、样品采集

(一)基本原则

1、重大动物疫病应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采集病料。

2、急性死亡的牛、羊等动物 , 解剖之前应排除炭疽后方可解剖。动物死亡后应在6小时内进行解剖。采样过程要求无菌操作。样品采集力求客观、规范、新鲜、具有代表性。

3、采样时还应考虑动物福利 , 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 预防人畜共患病感染。

(二)采样方法

根据采样的目的、内容和要求 , 选择样品采集的种类、部位和方法。具体采样方法参照NY/T 541-2002及有关规定执行 , 主要重大动物疫病病原监测取样部位见表1。

表1 主要重大动物疫病监(检)测取样部位

疫病名称

样品采样部位

高致病性禽流感

咽喉/泄殖腔双拭子、气管分泌物、肺、新鲜粪便、血清等

新城疫

咽喉/泄殖腔双拭子、气管分泌物、肺、新鲜粪便、血清等

口蹄疫

O/P液、颌下淋巴结、扁桃体、水泡皮、水泡液、血清等

猪瘟

扁桃体、淋巴结、血清等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全血、扁桃体、肺脏、颌下淋巴结、血清等

小反刍兽疫

鼻腔或眼睛拭子、淋巴结、脾脏、血清等

(三)采样数量

1、被动监测

应针对已明显患病动物采集特定部位(脏器样品、分泌物和排泄物、血液等) , 如无法确定病因时 , 采集的样品应尽量全面。全血(血清)样品数量不少于30份; 病原学样品数量不少于5份。

2、主动监测

免疫效果监测、疫情监测、动物检疫监督或流行病学调查时 , 应根据年龄、季节、周边疫情等情况估计流行率 , 确定抽样单元 , 在抽样单元内遵循随机原则 , 抽样数量应尽量满足统计学要求。确定动物群体某种疾病的免疫水平或流行率时抽样数量参照附表1; 在动物群体种发现某种疫病或证明无疫时则参照附表2。抽样时应注意减少和消除影响样品代表性的各种因素 , 覆盖不同场点类型、不同日龄、品种、圈舍等 , 使样品最大限度的代表总体情况。

(四)样品要求

样品抽取后 , 采样人员现场将样品分成三份 , 两份送检 , 一份留样备查。不同类型的样品要求见表2。

表2 不同类型的样品要求

样品类型

样品量

样品容器

其他要求

抗凝血

不少于5毫升

含有抗凝剂的离心管或真空采样管

/

血清

家畜不少于1.5毫升; 家禽不少于1毫升

2毫升离心管

样品无溶血无腐败

分泌物(棉拭子、OP液、水泡液等)、排泄物样品和环境样品

分泌物不少于1毫升

含有1毫升保护液的2毫升离心管

保护液为10%甘油和双抗的磷酸盐缓冲液保护液 , 同一动物拭子置于同一离心管中

组织样品

50克左右

封口袋 , 其中扁桃体采样枪采集的样品置于2毫升离心管中

无腐败变质 , 同一动物的不同组织分开包装 , 可疑病例还要尽可能的采集全部的病料样品

病理检验病料

2-3厘米厚、4厘米x5厘米大小

玻璃瓶

脏器立即浸入10%福尔马林液中固定 , 每块组织应包干有病变和其周围较正常的组织

(五)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共三位代号五个字符 , 以字母和数字组成。前两位代号用字母表示 , 分别代表样品动物种类和样品类型(表2) , 第三位代号用数字表示 , 代表样品的编号顺序。如血清1号为ZX001。

表2 动物种类和样品类型编号原则

动物种类

样品类型

类型

字母

类型

字母

Z

血清

X

N

拭子

S

Y

扁桃体

B

J

淋巴结

L

A

粪便

F

E

环境样品

H

环境

H

精液

J

其他

Q

其他

Q

注:若为其他种类动物或样品类型 , 请加以备注。

(六)采样单的填写

采样同时填写采样单(附表3)。表格填写前须仔细阅读表格填写说明。采样单一式三份 , 一份被采样场/户留存 , 一份采样单位留存 , 一份随样品 , 送样时同时将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随样品一起送至兽医实验室。

(七)样品包装

品种和种类不同的样品不能混样 , 每个样品应分别包装 , 同一采样点的同一类样品要置于同一个自封塑料袋内 , 在样品袋等样品容器外贴上标签 , 标注样品名、样品编号、份数、采样日期等信息。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样品运输包装参照《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执行。

三、样品的保存与运输

包装好的样品置于保温容器中运输 , 保温容器应密封 , 以避免样品泄露。一般情况下 , 样品应在特定温度(2-6℃)下运输 , 血清样品、拭子样品和组织样品要先作暂时的冷藏或冷冻处理 , 然后在保温箱内加冰袋以最快最直接的途径送往兽医实验室。

四、样品送检要求

经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日常监测或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 , 将阳性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 , 不得运送整只(头)活体或死亡动物 , 送检阳性样品规格应符合上述要求。同时按要求填写《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送样表》(附表4)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应包含动物疫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动物种类、数量等基本信息; 临床、实验室诊断情况; 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等。送样时 , 必须同时携带《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送样表》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等材料 , 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 ,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方可接收样品。

附表1

估计流行率抽样数量表

预期流行率

群体大小

50

100

200

300

400

500

1000

5000

≧10000

5%

30

43

54

59

62

64

69

72

73

10%

37

59

82

95

103

109

122

135

137

15%

40

67

99

119

132

141

164

189

193

20%

42

72

111

136

153

165

198

235

240

25%

43

75

119

147

168

183

224

273

281

30%

44

77

124

156

179

197

244

304

313

35%

44

78

128

162

187

206

260

327

338

40%

45

79

130

166

192

213

270

344

356

45%

45

80

132

168

195

217

276

354

367

50%

45

80

132

169

196

218

278

357

370

55%

45

80

132

168

195

217

276

354

367

60%

45

79

130

166

192

213

270

344

356

65%

44

78

128

162

187

206

260

327

338

70%

44

77

124

156

179

197

244

304

313

75%

43

75

119

147

168

183

224

273

281

80%

42

72

111

136

153

165

198

235

240

85%

40

67

99

119

132

141

164

189

193

90%

37

59

82

95

103

109

122

135

137

95%

30

43

54

59

62

64

69

72

73

注:抽样数量为95%置信水平、5%可接受误差条件下 , 不同规模抽样数量。

附表2

证明无疫抽样数量表

预定流行率

群体大小

50

100

200

300

400

500

1000

5000

≧10000

1%

50

95

155

189

211

225

258

290

294

2%

48

78

105

117

124

129

138

147

148

3%

43

63

78

84

88

90

94

98

98

4%

39

52

62

66

68

69

71

73

74

5%

35

45

51

54

55

56

57

59

59

6%

31

39

43

45

46

47

48

49

49

7%

29

34

38

39

40

40

41

42

42

8%

26

31

33

34

35

35

36

36

36

9%

24

28

30

31

31

31

32

32

32

10%

22

25

27

28

28

28

29

29

29

15%

16

17

18

18

19

19

19

19

19

20%

12

13

14

14

14

14

14

14

14

25%

10

10

11

11

11

11

11

11

11

30%

8

9

9

9

9

9

9

9

9

40%

6

6

6

6

6

6

6

6

6

50%

5

5

5

5

5

5

5

5

5

60%

4

4

4

4

4

4

4

4

4

70%

3

3

3

3

3

3

3

3

3

80%

3

3

3

3

3

3

3

3

3

90%

2

2

2

2

2

2

2

2

2

注:抽样数量为95%置信水平、100%试验敏感性条件下 , 不同规模抽样数量。

附表3

湖北省动物疫病采样登记表

采样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

被采样场/户名称

 

启用时间

 

地理坐标

经度: 维度:

地貌特点

□公路边 □山地 □水网密集 □草地

□居民区□湿地 □独立区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场点类型

□种畜禽场 □商品代养殖场户

□批发/交易市场 □屠宰场 □散养户 □野鸟栖息地 □诊疗机构 □其他

采自动物

□健康动物

□发病动物

群体总数

 

样品总数

 

样品

信息

(以例如1~10的简单阿拉伯数字标识在采样管上 , 并在此详细填写样品信息)

样品编号(起止)

户名

动物种类

日龄

群体数量

样品类别

来源

备注

        
        
        
        
        
        
        
        
        
        

1.动物种类:种、蛋、肉鸡 , 种、蛋、肉鸭 , 鹅 , 其他禽(鸽子 , 鹌鹑等) , 野鸟 , 猪 , 奶牛 , 其他牛 , 羊等; 2.样品类别:血清、拭子、环境样品、新鲜粪便 , 组织(扁桃体、淋巴结、肺、脾)、O-P液等。

免疫

情况

病种

疫苗名称

疫苗类型

厂家

批号

最后一次免疫时间

      
      
      

禽填写禽流感、新城疫等; 猪填写口蹄疫、蓝耳、猪瘟等; 牛羊填写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主要疫病等免疫情况

发病情况

包括群体数量、品种、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变化、剖检变化、动物既往病史等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附页)

               

采样单位: 采样人: 联系电话: 采样日期: 养殖场(户)主:

此单一式三份 , 一份被采样场/户留存 , 一份采样单位留存 , 一份随样品。

附表4

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送样表

送检单位:送样日期:送样人:联系电话:

采样地址

市 县(区) 乡(镇) 村

被采样场/户名称

 

场点类型

 

动物类别

 

存栏/笼数

 

调查日期

 

处置日期

 

累计发病数

 

累计死亡数

 

送检样品信息

包括样品类别、数量、样品编号。

市级疫控中心检测方法及结果

包括检测样品类型、份数、疑似结果、诊断试剂盒名称和厂家等信息 , 并附检测报告(要求盖公章)。

市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日 期:

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日 期:

      

注:①此表填写送检样品的具体信息 , 每个采样点填写一张; ②若为散养户 , 以行政村为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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