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畜牧兽医局按照中央和省、市近期关于加强畜牧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确保全县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6月8日,桦南县畜牧兽医局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给县域内各乡镇养殖场(户)下发《关于做好养殖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
一、畜禽养殖场(户)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对养殖场的生产生活用电及其他设施用电线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畜禽养殖场(户)要密切注意防范自然灾害性事故,随时关注天气动态及暴风雨预警信息,及早落实各项重点防御措施,确保人畜安全,准备好充足的应急物资。
三、畜禽养殖场(户)要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基础上,加强日常补免、环境消毒、疫情监测等,外引动物要提前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入,确保不发生输入性重大动物疫情。
四、畜禽养殖场(户)要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严厉禁止私屠乱宰,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化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五、畜禽养殖场(户)要加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各养殖场要做到粪污干湿分离处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地下水及周边环境污染。
桦南县畜牧兽医局将组成工作组,不定期深入各养殖场进行检查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