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乡镇兽药经营转型工作半年进展情况通报”,6月20日至22日,兽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又赴天门、潜江两地进行了再督导、再检查。现场查看了城区2家兽药GSP店、3家正在升级中的乡镇兽药GSP店、2个转型后与4个转型中的乡村兽医诊疗点。
督查中,与两地责任人和企业业主、诊疗点业主现场交换了意见。按照省局印发的《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鄂牧医办发〔2017〕18号)的要求,兽药经营企业要配置相应的设备,使用兽药追溯系统,从源头堵死假劣兽药的流通;达标升级店,必须按兽药GSP相关规定达到规范标准,达不到标准而确认升级发证的,谁发证谁负责。转为诊疗点的,要参照沙洋模式,尽快配套制度,诊疗活动中,开具诊疗单,并建立清晰的管理记录台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