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农质发〔2016〕17号文件要求,农业部肉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昌)承担了对我省武汉市、宜昌市、恩施州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已经完成的第一、第二季度抽检中,共抽检猪肉、猪肝、禽蛋、禽肉、牛羊肉等各类样品190批,分别监测5种磺胺类药物残留、4种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和9种β-受体激动剂,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按照农业部农质发〔2016〕17号文件要求,农业部肉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昌)承担了对我省武汉市、宜昌市、恩施州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已经完成的第一、第二季度抽检中,共抽检猪肉、猪肝、禽蛋、禽肉、牛羊肉等各类样品190批,分别监测5种磺胺类药物残留、4种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和9种β-受体激动剂,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