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7]53号)文件要求,沈阳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于7月6日组织单位所有在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新《环境保护法》培训。
本次专题培训主要从新《环境保护法》的总则、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通过培训学习,使大家了解到了新《环保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在众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创新,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这次培训宣传贯彻活动旨在号召合广大职工学习了解新环保法及环境法律风险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环保理念,积极行动起来,争做绿色环保践行者。
培训会后,大家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理解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更深层的内涵和境界,对新《环保法》有了更为深刻、系统的了解,充分认识到学习好、贯彻好新《环境保护法》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定要真正学到、了解,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运用,使得人人懂环保,做环保,创造健康、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祖国的绿水青山,人民的金山银山做出点滴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