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陕牧发〔2017〕69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59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7月1日起,全省已进入主汛期。7-9月是我省极端天气事件和暴雨洪涝灾害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区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17〕2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抓好洪涝灾区关键防控措施落实。各市(区)要强化动物防疫责任落实,及时指导灾区做好因灾死亡畜禽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7月1日起,全省已进入主汛期。7-9月是我省极端天气事件和暴雨洪涝灾害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区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17〕2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洪涝灾区关键防控措施落实。各市(区)要强化动物防疫责任落实,及时指导灾区做好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环境消毒等工作,对因灾死亡畜禽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措施。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严查非法调运、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各地要切实加大灾区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三、切实抓好基础免疫。各地要结合防控实际,切实做好灾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乙脑、炭疽、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同时,尽快完成种禽场的H7N9先行免疫工作。对免疫抗体水平较低的畜禽要及时补免,构筑有效防疫屏障。

四、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各地要全面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排查,加大对重点兽医实验室的监管,及时消除灾后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严防病原微生物泄露、扩散引发重大动物疫情。

五、切实强化应急准备。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尤其要充实应急物资储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疫情报告要早、疫情响应要快、疫情处置要严、疫情损失要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各地要切实加强信息调度和报送,有关灾情情况和灾后防疫工作进展要及时报我局。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7月11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