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青海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10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郜晋亮)近日,青海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在全国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之一的湟中县举行,并明确了改革时间表。青海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用4年时间建立经营性资产股份制合作社,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青海省副省长严金海表示,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四梁八柱”性质,是深化改革中名副其实的“深水区”“硬骨头”,是一场输不得、输不起的攻坚战。推进这项改革既要鼓励创新、勇于实践,又要把控方向、把握节奏,改革才能真正落地见实效。要把准改革

本报讯(记者郜晋亮)近日,青海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在全国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之一的湟中县举行,并明确了改革时间表。青海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用4年时间建立经营性资产股份制合作社,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青海省副省长严金海表示,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四梁八柱”性质,是深化改革中名副其实的“深水区”“硬骨头”,是一场输不得、输不起的攻坚战。推进这项改革既要鼓励创新、勇于实践,又要把控方向、把握节奏,改革才能真正落地见实效。要把准改革的方向,最终是要实现农牧民增收,坚决禁止和避免“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把稳改革节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立足农区和牧区的差异,不搞齐步走,禁止一刀切。要创新体制机制,有效化解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改革。

在这项改革工作中,人员身份认定是最重要的一步。为此,湟中县专门出台了人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严格规范了应该认定的村民和排除认定范围的村民。自2015年试点至今,该县已完成该县393个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确认、清产核资等工作。该县还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平台、集体资产权能改革应用平台,实现村民对改革情况的有效监督。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