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至30日,平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开展养殖投入品安全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养殖环节严格落实养殖投入品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4个检查组,每组由1名副局长亲自带队,分别深入到各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和养殖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就养殖企业建立养殖档案记录、执行凭兽医处方笺使用兽用处方药、使用小(中)猪(鸡)饲料饲喂直至大猪(鸡)出栏、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以及动物检疫申报点从源头上履行畜禽产品质量把关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动物检疫申报点21个,符合相关规定20个,占95.23%,不符合相关规定1个,占4.77%;检查了养殖企业180个,其中符合规定要求有125个,占69.4%,不符合相关规定有55个,占30.6%。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正的养殖企业,平南县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养殖企业严格建立养殖档案记录,严格执行凭兽医处方笺使用兽用处方药制度,主动落实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要求,为从源头上进一步保障了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