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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区全面禁售活禽延期到年底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浏览次数:101
核心提示:26日,记者从(广东)清远市食安办获悉,原定8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延期到今年年底实施。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清远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主城区的家禽供应,降低对市民消费家禽的影响,需对清新区“鸟语轩”三鸟批发市场集中屠宰区域进行升级改造,受此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原定8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清城、清

26日,记者从(广东)清远市食安办获悉,原定8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延期到今年年底实施。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清远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主城区的家禽供应,降低对市民消费家禽的影响,需对清新区“鸟语轩”三鸟批发市场集中屠宰区域进行升级改造,受此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原定8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延期到今年年底实施。

据悉,清远市开展家禽“生鲜上市”工作与禽流感疫情防控的形势需求有比较大的差距,省政府和市政府均要求必须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引导群众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积极稳妥推进落实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生鲜上市”工作。

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经营活禽的,受到哪些处罚?对此,清远市食安办负责人表示,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

 
 
关键词: 禽流感 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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