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兽用阿维菌素粉中非法添加非泼罗尼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渝农办发〔2017〕114号),荣昌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于2017年9月9日迅速行动,由执法大队乐泽宇队长带队,抽取相关科室和3个镇街人员,组织5个组(兽药2个组、养殖场3个组)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兽用阿维菌素粉中非法添加非泼罗尼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依法经营,养殖场建立健全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此次检查,共排查了70家兽药经营企业、60家养殖场,发现有3家经营门市有阿维菌素粉,抽样送检,并当场责令停止销售,通过排查,既提高了我区畜牧执法人员强化监管的能力,又提高了我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遵纪守法意识和科学管理水平,确保我区养殖环节畜产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