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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7〕100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7年散养户生鲜乳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55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乳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奶畜散户养殖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17]38号)和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散养户生鲜乳质量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奶检(京)[2017]12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奶畜散养户生鲜乳质量抽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抽样检测范围:全省奶畜养殖市(县)区奶牛、奶山羊散养户、奶吧奶源、市场散卖点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乳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奶畜散户养殖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17]38号)和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散养户生鲜乳质量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奶检(京)[2017]12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奶畜散养户生鲜乳质量抽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样检测范围:全省奶畜养殖市(县)区奶牛、奶山羊散养户、奶吧奶源、市场散卖点等。

二、抽样及检测时间:2017年10月9-15日完成抽样,10月16-31日完成实验室检测。

三、抽样数量及要求:全省共抽检70批次,每份样品共计抽样约1000 ml,其中300ml1瓶、100ml4瓶(1瓶加防腐剂)、50 ml(灭菌)1瓶、10ml1瓶。

四、检测项目:包括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蛋白质、脂肪、非脂乳固体、相对密度、酸度、铅、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体细胞、苯甲酸等12个项目。

五、工作要求:本次抽样工作由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承担,对经营环节抽取样品可采取购买方式抽样,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各市区奶业管理部门配合开展抽样工作,并对在抽样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联 系 人:陈莉

联系电话:029-86254585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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