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省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黑龙江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等相关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我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与农业部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统一,准确掌握我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规模类别和数量,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人,我局于本月初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系统”信息确认上报工作。现将各地开展的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报确认情况
全省144个县区6个品种10350个规模养殖场。截至11月13日,责任人确定完成的县区55个,未完成的89个(占61.81%);养殖场确认已完成的县区69个,未完成75个(占52.08%);市级复核率为35.71%。(具体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具体要求请参照11月2日下发的黑牧科外〔2017〕189号《关于启动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信息监管系统数据报送的通知》。
2、报送数据将作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国家和省政府考核各地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填报工作(此项工作任务列入年中、年末对各地畜牧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务必于11月24日前按照填报要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完成数据报送工作。省局随时通报各地报送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启动督办或问责机制。
附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系统数据报送情况.doc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