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1月13日发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年底前,安徽省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到2020年,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常态化。
方案还规定:到2020年安徽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将予以处罚。
安徽省11月13日发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年底前,安徽省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到2020年,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常态化。
方案还规定:到2020年安徽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