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省直机关“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面向社会做出“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
一、主要职责
负责省级畜牧兽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服务对象
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服务内容
1.权限内种畜禽生产经营、遗传材料经营许可审批。
2.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和执业兽医资格认定。
3.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省内运输审批及从事其他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4.核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及核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5.草种进(出)口审批、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征用使用草原许可。
6.权限内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和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
四、服务承诺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
1.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项制度。
2.服务行为文明规范。工作人员做到仪表端庄、服务热情、文明有礼;网上服务人员要做到语态端正、语调平稳、语气文明。
3.实行亮证服务。工作人员设置岗位标识,佩戴身份牌,网上服务人员不空位,解答和办理相关业务时要亮明身份,不推诿、不拖延,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
1.服务场所整洁有序。办公环境干净规范,在明显位置张贴办事指南、岗位职责,并为服务对象提供示范样本、相关表格等。
2.推行网上申报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根据需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做好公开承诺和服务公示。在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政务网公开“四零”服务承诺,公开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和咨询电话,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
1.科学简化办事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业务,做到办理有依据,服务有标准,结果有效力。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确保每个环节准确无误。建立服务日志基础台账,健全工作检查和复核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及时纠偏整改。
3.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结合我局业务特点,加强对“三法十二例”、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提升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本领,树立良好形象。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
1.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设立群众意见箱,开通网上群众意见反馈通道,积极与服务对象互动交流,及时受理和反馈服务对象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2.加强社会监督。面向基层和群众聘请社会监督员,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
服务监督电话:0451-82635646
2017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