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修订)》已结合2018年工作在原《工作方案》上进行了修订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32 号)同时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修订)》已结合2018年工作在原《工作方案》上进行了修订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32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