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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加强畜产品安全管理促无公害畜产品生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8  来源:温州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鹿城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3月27日下午,区委农办(农林水利局)农产品安全科和畜牧局监督综合管理科管理人员,前往藤桥镇民鑫畜禽专业合作社,对该社的家禽养殖场进行无公害家禽养殖进行检查,督促其做好畜产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当前由于受禽流感影响,家禽业处于低谷状态,面对不利形势更要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更要注意畜产品的安全生产。一是要落实做好畜禽养殖场档案,认真落实养殖情况监督核查台账制度。养殖档案要及时记录畜禽的养殖过程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确保投入品使用安全。二是加强养殖场调进调出动物监管。认真落实检疫申报、引种

3月27日下午,区委农办(农林水利局)农产品安全科和畜牧局监督综合管理科管理人员,前往藤桥镇民鑫畜禽专业合作社,对该社的家禽养殖场进行无公害家禽养殖进行检查,督促其做好畜产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当前由于受禽流感影响,家禽业处于低谷状态,面对不利形势更要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更要注意畜产品的安全生产。

一是要落实做好畜禽养殖场档案,认真落实养殖情况监督核查台账制度。养殖档案要及时记录畜禽的养殖过程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确保投入品使用安全。

二是加强养殖场调进调出动物监管。认真落实检疫申报、引种审批、隔离观察等制度,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三是开展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与养殖户签订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告知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处理病死畜禽,并按照“五不一处理”的要求:即不宰杀、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不丢弃,就地采取深埋、焚烧、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措施,并做好巡查监督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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