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选择生产基地
(1)无公害鸡肉生产基地应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接触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生产区域,避开水源防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区等敏感的地区。(2)鸡舍建筑应符合卫生要求,内墙表面光滑平整,墙面不宜脱落,耐磨损和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具备良好的防鼠、防虫和防鸟设施。鸡舍内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农业部规定的标准要求。
2饲养管理
(1)雏鸡应来自有种鸡生产许可证。或由该类场提供种蛋所生产的经过产地检疫的健康鸡雏。(2)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及重金属含量不得超标。(3)饲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19%。(4)使用兽药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及农业部规定标准的要求,严格遵守规定的作用与用途、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休药期。(5)日常管理。
3屠宰加工及包装运输
严格按照无公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