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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养要掌握好鱼种规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11  来源:河南农村报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47
长期的生产实践证明:大规格鱼种的抗病能力强,成活率高。在相同的养殖管理条件下,若放养大规格鱼种,养鱼产量就可以得到大幅度提高。因此,放养大规格鱼种是获得池塘高产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在实际的生产中,具体的放养规格要根据不同鱼类的生长规律和鱼种的配套条件灵活掌握,不能千篇一律。
  1.青鱼。最好放养平均尾重0.5~1千克的二冬龄鱼种。该规格的鱼种能大量摄食螺蚬,生长快,年底出塘时平均尾重可达2~3.5千克。若放养的鱼种规格再大一些,其增重的倍数反而会减少,另外,培育这么大规格的鱼种也比较困难。尾重小于0.25千克以下的鱼种,很难摄食外壳较硬的螺蚬,鱼种的死亡率也较高。
  2.鲤鱼和鲫鱼。最好放养体长规格在0.09~0.12米以上的一冬龄鱼种。该规格的鱼种生长速度较快,年底出塘时鲤鱼平均尾重可达0.8~1.5千克,鲫鱼平均尾重可达0.4~0.6千克。一般情况下放养的鲤鱼、鲫鱼鱼种规格越大,生长的速度就越快。在稀养的条件下,当年投放的鲤鱼夏花鱼种到年底平均每尾也能长到1千克。
  3.鳊鱼。放养体长规格在0.09~0.12米以上的一冬龄鱼种,年底平均每尾可长到0.4~0.5千克;放养体长规格在0.1~0.15米以上的一冬龄鱼种,年底出塘时平均每尾可长到0.5~1千克。
  4.罗非鱼。放养当年繁殖的、体长规格在0.03米以上的鱼种,经过6个月的养殖,出塘时平均尾重可达0.4~0.5千克。
  总之,在成鱼的养殖模式中不能因为过分强调大规格放养而忽视鱼种放养规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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