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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配伍禁忌大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2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853

兽药配伍禁忌

在畜禽疾病的治疗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好的疗效或便于使用药物,常将数种药物配合在一个处方中,这就要求临床工作者了解各种药物的配伍禁忌。配伍禁忌就是某些药物在一起发生的不良反应,如药效降低甚至失效或变成有毒物质。研究药物配伍使用及产生配伍变化的原因、原理与防止和克服配伍禁忌的方法,达到提高药剂生产质量与临床疗效的目的,是药剂技术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生产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配 伍 禁 忌

1.物理性

物理性配伍禁忌是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物理变化,即改变了原先药物的溶解度、外观形状等物理性状,给药物的应用造成了困难。物理性配伍禁忌常见的外观有4种,即分离、沉淀、潮解、液化。

(1)分离:常见于水溶剂与油容剂2种液体物质配合时出现,是由于2种溶剂比重不同而出现配伍时分层的现象,因此在临床配伍用药时,应该注意药物的溶解特点,避免水溶剂与油剂的配伍。

(2)沉淀:常见于溶剂的改变与溶质的增多,如樟脑酒精溶液和水混合,由于溶剂的改变,而使樟脑析出发生沉淀;又如许多物质在超饱和状态下,溶质析出产生沉淀,这种现象既影响药物的剂量又影响药物的应用。

(3)潮解:含结晶水的药物,在相互配跟由于条件的改变使其中的结晶水被析出,而使固体药物变成半固体或成糊状,如碳酸钠与醋酸铅共同研磨,即发生此种变化。

(4)液化:2种固体物质混合时,由于熔点的降低而使固体药物变成液体状态,如将水含氯醛(溶点57℃)与樟脑(熔点171—176℃)等份共研时,形成了熔点低的热合物(熔点为-60℃),即产生此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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