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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宠物,您有啥高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7-23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可心  浏览次数:2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其中涉及到对宠物扰民的处罚,本报在昨日的39版以《宠物‘不规矩’,主人要受罚》为题进行了报道。以后,省城的“狗爸狗妈”们恐怕要头痛了。因为该“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 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规定里的关键字眼“处罚”、“罚款”、“警告”等,让“狗爸狗妈”们心惊肉跳。
      “这么说,俺家狗狗以后必须当‘哑巴’了?哪怕看见贼人也得保持沉默?”“狗妈”李女士质疑,由于“处罚法”中并未具体指明宠物的哪些行为属于扰民,宠物主人们很是担心。
       市民王先生饲养了两条狗,他对新出台的“处罚法”也有疑问:狗狗们喜欢在同类大小便过的地方排泄,是不是出去遛狗时,主人必须手持塑料袋见粪就拾?否则就被处罚?
     您是否也养有宠物?您是否也为新“处罚法”头痛?或者您有什么高招、经验可供“狗友”们借鉴、学习,欢迎您拨打本报热线4286666,和我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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