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启动会议的通知 农办医[2011]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2  来源:农业部网站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077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11]4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启动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广东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卫生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军需物资部、卫生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做好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我部决定近期召开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启动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部领导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3日(星期四)下午3时。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农业部机关大楼1136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市(地)、县(市、区)可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

(一)于康震首席兽医师通报当前疫情形势;

(二)高鸿宾副部长就做好当前防控工作做重要讲话。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农业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兽医局有关人员;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制度各工作组负责人;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等单位负责人。

邀请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卫生部,以及武警总部后勤部军需物资部、卫生部各1位司局级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分会场

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其他参加人员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五、其他

(一)会议通过农业部视频会议地面链路进行双向传输,请各单位提前联系相关事宜,做好分会场组织工作。如本单位不具备地面链路双向传输条件,请自行联系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参加会议。

(二)请各地尽快确定会议室,技术负责人和技术联系人,并积极配合我部信息中心进行会前测试等技术保障工作。2月28日前将分会场信息报至农业部兽医局(附表1)。

(三)请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各单位将参会代表回执(附表2)于2月28日前传真至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

会议联系:

1.兽医局防疫处:宣亮  宋俊霞

电话:010-59192819,59191401

传真:010-59192861

2.部视频会议室电话:59193037

3.信息中心通讯与网络处:侯仰海

电话:010-59192005

                                                               二〇一一年二月日

附表1:

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场信息回执

项目

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联系人

   

分会场所在单位

 

附表2:

参会代表回执

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手机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