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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林市40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06  来源:玉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84

玉林市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 GSP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全市共有51家兽药经营企业申请兽药GSP评审,其中合格40家,需要整改11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玉林市通过采取八项有力措施推进兽药 GSP实施工作。一是制订实施方案。通过成立推进兽药 GSP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玉林市兽药 GSP实施方案》,指导各地推进兽药 GSP工作。二是开展兽药GSP培训。通过举办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培训班和兽药管理工作人员兽药GSP培训班,提高了兽药管理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业主对兽药GSP的认识。三是摸底调查。做好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户)的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兽药经营企业(户)的数量、分布区域、经营规模、仓储条件、设施设备、人员状况、经营范围,为推进兽药GSP试点打下良好的基础。四是成立专家库。市县分别成立兽药经营许可证评审员专家库,并接受培训。五是分解任务。为加快全市兽药GSP工作的推进,将全区下达玉林市的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兽药GSP评审任务。六是做好宣传发动。市县两级主管部门通过会议传达、政务咨询、广播电视、张贴标语等多种途径宣传兽药GSP重要意义、操作办法和规章制度。七是认真开展试点。动员基础较好、业主积极的经营企业作为试点,做好科学、细致的现场指导工作,深入兽药经营企业认真细致现场指导经营业主具体实施兽药GSP工作。八是做好指导工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员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兽药GSP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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