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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 第118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08  来源:中国兽药信息网  作者:青青  浏览次数:3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88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要求,经审核,现核发北京帕尔阳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附件1),有效期为5年;同意四川华神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附件2)和武汉大农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

特此公告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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