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光照程序和制度可使鸡群正常发育,控制性成熟;提高产蛋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养鸡户的养殖效益。重点一个是光照强度,另一个是光照时间。
商品蛋鸡的光照强度为:0~3日龄,光照强度为10勒克斯,第4日龄至17周龄为5勒克斯,18周以后至整个产蛋期又恢复为10勒克斯。
通常光照强度调整有二种方法:一是将灯平分为两组,分别由两个开关控制,需要大的光照强度时全部打开,需要小的光照强度打开其中一组。二是更换灯泡的瓦数。由于日光灯的节能性,被越来越多的养鸡户所采纳,如果使用日光灯则瓦数可降至白炽灯的三分之一。
常用的光照程序通常为:0~3日龄,光照时间为23小时;第4日龄至17周龄,光照时间应遵循逐渐缩短至8~9小时,并保持恒定;如果下半年进雏,直接采用自然光照即可,因为下半年自然光照是逐渐缩短一直到冬至,而上半年进雏,则需补光以维持光照时间,补光长短以17周龄时的自然光照时间为标准,采用渐近式补光原则,补光至12周龄时为止,通常育成期光照时间不超过12小时,否则容易引起过早开产。18周龄开始增加光照,以每周增加半小时的速度递增至16小时为止,以后始终维持这种光照制度,通常早上4时开灯至天亮,日落开灯至20时关灯。
利用好光照控制技术,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鸡群的生产能力和养殖场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