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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腺病毒Ⅰ群感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25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988
核心提示:腺病毒对宿主具有高度种特异性,只有少数毒株能使自然宿主以外的动物致病。

腺病毒对宿主具有高度种特异性,只有少数毒株能使自然宿主以外的动物致病。此种宿主范围也同样反映在体外细胞培养上,大多数未适应的野毒只能在自然宿主或与其近缘的细胞培养上生长继代。腺病毒在宿主细胞的核内增殖,在培养的鸡肾(CK)细胞、鸡胚肾(CEK)细胞和鸡胚肝(CEL)细胞中繁殖,可引起细胞病变并可形成核内包涵体。 CEL细胞常用于诊断时分离培养禽腺病毒,因这种细胞对此病毒比其他病毒更为敏感。应用鸡的细胞培养物已从火鸡、鸭、珍珠鸡、鸽和野鸭等分离到禽腺病毒,虽然可能所有的禽腺病毒都能在鸡胚中繁殖,但并非所有的鸡或火鸡分离物都能引起可见的病变。卵黄囊接种或绒毛尿囊膜接种可使11个血清型的禽腺病毒在鸡胚生长,常在2~7天后引起胚胎死亡。鸡胚的病变包括胚体充血或出血,发育不良,胚胎蜷曲,不同程度肝炎和脾肿大,在肝细胞中可见嗜碱性或嗜酸性核内包涵体。

禽腺病毒对外界环境抵抗力较强,在室温下可保持其毒价达6个月之久,对酸和热的抵抗力较强,能耐pH3~5和56℃高温,故能通过胃肠道而继续保持其活性。由于没有脂质囊膜,对乙醚、氯仿有抵抗力。禽腺病毒在环境中可长期存在,很易水平传播,且可经胚胎垂直传递,使此病毒无处不在,鸡群中广泛存在隐性感染。

禽腺病毒根据其血清学关系,在细胞培养物上生长情况以及其核酸特性进行比较和分类,已经确定鸡有12个血清型,鸭有1个血清型,鹅有3个血清型,火鸡有2个血清型。但无疑尚有一些分离物还未能进行分类。往往两个不相关的血清型毒株可能有部分共同的抗原成分。因此如要鉴定野外毒株,应选用尽可能有明确区别的标准抗血清,单克隆抗体和核酸分析可能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禽腺病毒I群作为原发性病原的作用尚未完全确定,其致病性尚不很清楚。不同血清型,甚至同一血清型的不同毒株间其引起疾病或在鸡胚生长的情况常有差异。研究发现致病性与接种途径有关,很多分离物当以自然感染或直接接触方式传播时常不引起疾病,而当以注射方式接种时则可表现高度致病性。这表明很多腺病毒是潜在性病原体,其致病常需有其他因素的存在。鸡的年龄是个重要因素。1日龄雏鸡注射常可引起死亡,而对10日龄小鸡注射则不致死亡。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可增强禽腺病毒的致病性,支原体、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的并发感染和鸡贫血因子(CAA)的存在可使禽腺病毒引起的肝炎病情加重。相反,禽腺联细小病毒的存在则可抑制腺病毒在细胞培养的生长以及其致病性和致瘤性。

流行病学

血清学试验证明,鸡腺病毒在禽类中无处不在,可从正常鸡和病鸡,以及火鸡、野鸡、鸽、鹌鹑和鹅等禽类中分离到,并广泛存在抗体。鸡腺病毒主要通过鸡胚垂直传播,从感染鸡群的鸡胚或雏鸡所制备的细胞培养物常可使病毒暴露出来。已经证明腺病毒的隐性感染在SPF鸡群至少一代用双向琼扩试验尚无法查出。

腺病毒虽可在1日龄时分离到,但病毒通常在3周龄以上时排出。在肉鸡,排出病毒的高峰是4~6周龄。在产蛋鸡病毒排出的高峰期在5~9周龄,到14周龄后仍有70%可排毒。在一个农场里可存在几个血清型的腺病毒,甚至同一只鸡体内也可分离出两三个血清型的腺病毒,说明血清型之间的交叉保护作用很差。有些鸡具有某一血清型高水平的中和抗体,仍可排出另一血清型的腺病毒。产蛋的应激或高水平性激素的存在可引起病毒的激活,因此病毒可通过蛋传向下一代。

水平传播也很重要,病毒可存在于粪便、气管和鼻腔粘膜以及肾脏,因此病毒可经所有排出物传播,病毒在粪便的滴度最高。水平传播主要由于直接接触粪便,也可由于同一场舍短距离内的空气传播,农场之间可由于人员、用具等污染物的往来而传播。

临床症状

潜伏期较短,一般为1~2天。临诊表现主要为包涵体肝炎和呼吸道疾病。很多血清型的腺病毒与包涵体肝炎的爆发有关。雏鸡当接种病毒后可产生带有嗜碱性核内包涵体的肝、胰病变。有人曾从18日龄以前的病鸡群分离病毒复制成本病,但从27~30日龄的病鸡分离的病毒即不能复制本病,显示在幼龄雏鸡体内还存在着另一种尚未测知的病原因子。传染性法氏囊病所致的免疫抑制可促使腺病毒引起包涵体肝炎,当鸡群同时感染鸡贫血因子和腺病毒时,可使肝炎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增加。

鸡群中死亡率突然显著增高常为包涵体肝炎的最初表现,3~5天内可有成批死亡, 持续3~5天(偶至2~3周)后逐渐恢复正常。发病率不高,死亡率可达10%。因病鸡表现症状后常仅几小时即死亡,常无明显症状,仅见病鸡萎顿,蹲伏,羽毛蓬松,冠髯和面部皮肤苍白,生长不良。

病理变化

剖检可见主要病变为肝炎,肝色浅质脆,肿大,肝和骨骼肌有出血斑点。在肝细胞中有大而圆或不规则形的嗜酸性或嗜碱性核内包涵体。也有报道原发病变在造血系统,但所谓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可能是由于鸡贫血因子所致。

腺病毒常可从有呼吸道症状的病鸡呼吸道分离到,经多年调查研究证实,禽腺病毒在家禽呼吸道疾病中不是原发性病原体,但在有传染性支气管炎和支原体病存在的情况下,禽腺病毒可使呼吸道病的病情更为严重。亦有人认为腺病毒是呼吸道疾病有意义的病原体,在13次爆发流行卡他性气管炎和多灶性肺炎的病变与腺病毒人工感染所见病变相似。在自然爆发中可见的肉眼病变为轻度至中等程度的卡他性气管炎,有大量粘性分泌物,肺充血,气囊云雾状混浊,咽喉有出血斑点。

诊断鉴别

1.病毒的分离和鉴定可选用的病料是粪便、咽喉、肾和受害器官(如包涵体肝炎的肝),做成10%悬液。如为鸡的病料可接种鸡胚肝细胞或鸡肾细胞,鸡胚成纤维细胞和气管组织培养不敏感,通常要盲传2~3代,每代7天。如要从其他禽类分离腺病毒,最好用同一禽种的细胞。10个血清型的腺病毒以卵黄囊途径接种较为敏感。

一旦从细胞培养物中分离到病原体,要确定为腺病毒最简便的方法是以荧光抗体对细胞染色检查。细胞溶解产物直接在电镜下检查亦可快速获得结果,还有一个好处即如有细小病毒存在时亦能同时发现。如不能进行荧光抗体或电镜检查,亦可将单层细胞培养物用苏木素伊红染色,可显示核内嗜碱性包涵体。要确定血清型则必须用所有血清型的标准血

2.血清学检查以三个血清型腺病毒制备三价抗原作双向琼脂扩散(DID)试验可测出群特异抗体。间接免疫荧光试验更为敏感、快速和简便,但其结果需有经验的人进行分析。ELISA用于检测群特异抗体既敏感又简便。在一般情况下型特异抗体要用血清中和试验检测,但亦可用ELISA检测。

对腺病毒的任何血清学试验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阐释其结果,因这种抗体广泛分布于健禽和病禽,很多禽类受过各种血清型腺病毒的感染。再者,抗体的存在并不表明粘膜表面的局部免疫状态。

防治措施

由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IBDV)和鸡传染性贫血的贫血因子(CAA)可能增强腺病毒的致病性,首先应控制或清除这两种病毒。

腺病毒的抵抗力较强,虽有可能从环境中清除腺病毒,但在商品鸡群中消灭腺病毒究竟有何价值令人怀疑。因为此种病毒极易经鸡胚传至另一鸡群,因此防制工作必须从原种禽场做起。再者,SPF鸡群的经验证明水平传播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要保持商品鸡群没有腺病毒感染是特别困难的。

根据目前的知识,尚不可能确定腺病毒在疾病中的原发作用,因此目前没有用疫苗进行免疫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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