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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畜牧兽医局学习贯彻《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6  来源:盘锦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572

近日,盘锦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全局人员共同学习了《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李经纬科长用“明确五个环节、建立十五个制度、建立六项记录、明确六项责任、实现九项创新”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明确了《条例》对当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义,一是从畜禽养殖、收购、屠宰、运输、贮藏五个环节进行监管,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建立安全评价、有奖举报、质量安全追溯等十五个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职能,明确工作任务;三是要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屠宰检验记录、收购记录、流向记录等六项记录,提出了具体措施;四是明确了畜禽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及生产经营主体等所要承担的六项责任;五是与以往的法律法规相比,《条例》实现了九项创新,即落实了政府和具体监管部门的职责,为监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新增注水猪及“垃圾猪”的监管职能,明确了屠宰场查证验物责任,明确了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明确了快速检测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含违禁物质的无害化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以及对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处理要从严从重。

最后,盘锦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赵彦彬强调,这部“新鲜出炉”的地方性法规,为新时期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引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更加落实了责任,需我们每一个坚守在畜牧兽医工作岗位上的人去认真学习和体会。一定要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贯彻落实,用《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法规作为今后工作的有利工具,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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