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7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316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近期长江以北大部分地区将出现降温,部分地区降温幅度达10-14℃,并伴有4-6级偏北风。新疆北部、青海东部和南部、甘肃中南部、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吉林、西藏中西部等地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其中新疆沿天山地区、吉林东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雪。为有效应对强降温、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切实做好草原牧区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从气象部门近期的预警预报看,今冬明春牧区畜牧业生产将面临严峻的寒潮冰雪气象灾害。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各地要根据《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专项预案,健全预案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应对强降温、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督导检查、指导服务等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牲畜安全越冬度春。

二、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完善寒潮冰雪灾害监测预警运行机制,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采取防御措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开展预防和应对暴风雪等极端天气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牧民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有效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应急值守,安排专人值班,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灾和冻害发生情况,确保灾情信息畅通。

三、加强指导服务,降低损失风险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理念,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服务力量,成立草原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专家组,加强对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指导服务。一旦出现灾情,要及时派出应急专家组深入草场牧户了解和解决突出问题,指导牧民群众做好牲畜棚圈栏舍除雪、畜舍防寒保暖、家畜日粮搭配、饲草储备调运、仔畜保育、动物疫病防治等各项工作,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请于11月28日前将本省(自治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值班电话、应急值班主要负责人姓名及电话、应急专家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193161,59192746

传真:010-59193214

电子邮箱:fanghb@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2013年11月21日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