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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兽药使用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29  来源: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宁波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为强化宁波市兽药使用管理,有效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10月27日,宁波市畜牧兽医局赴象山方兴牧业有限公司、象山润丰畜牧有限公司对兽药GUP试点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和调研。检查组对试点药房改造、投入品使用记录、智慧系统信息录入以及生猪准出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查看,对象山兽药GUP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并就兽药GUP系统录入存在问题和建议与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养殖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检查组最后指出,一是养殖场(户)要切实加强兽药购入管理,认真核对兽药“三证一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产品

为强化宁波市兽药使用管理,有效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10月27日,宁波市畜牧兽医局赴象山方兴牧业有限公司、象山润丰畜牧有限公司对兽药GUP试点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和调研。

检查组对试点药房改造、投入品使用记录、智慧系统信息录入以及生猪准出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查看,对象山兽药GUP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并就兽药GUP系统录入存在问题和建议与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养殖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检查组最后指出,一是养殖场(户)要切实加强兽药购入管理,认真核对兽药“三证一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兽药GMP证书和有效期),所用兽药均应经宁波市农业执法与农资农产品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备案;二是要严格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严禁将兽药以混饲形式使用添加,做好兽药使用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三是严格执行生猪“准出”制度,按照要求做好瘦肉精自查自检,规范开具生猪质量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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