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0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农业部委托管理的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召开了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全国畜牧业标委会由57名委员组成,张喜武任主任委员,沙玉圣、徐百万、刘继业、王俊勋、董洪岩任副主任委员,沙玉圣兼任秘书长,辛盛鹏任副秘书长。秘书处设在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业范围是以下几个领域标准化工作:
1.畜、禽、蜂及特种经济动物品种与种质资源、饲养与管理、养殖环境;
2.动物产品质量、分级、加工、安全(包括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安全因素);
3.畜牧养殖设施(不包括畜牧机械)、兽医器械;
4.草种、草产品、草原建设和生态保护。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提出工作建议: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前提下,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主管司局提出畜牧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2.建立畜牧业标准体系:按照国家制修订标准的原则和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组织制定畜牧业标准体系表,完善畜牧业标准体系框架。
3.制修订畜牧业标准:依据畜牧业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范围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远景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同时,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主管司局批准的计划,组织或协助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具体进行标准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论证;送审稿的技术审查;报批稿的报送。
4.复审畜牧业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已颁布的本专业范围内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意见。
5.宣贯畜牧业标准:受标准制定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宣传培训,以利于标准的贯彻实施,真正发挥标准的作用。同时,调查、分析已颁布本专业范围内标准的实施情况,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司局提出畜牧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6.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本专业范围内标准化技术的国际交流和协作活动;收集、整理、交流畜牧业标准化的信息情报;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畜牧业标准化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畜牧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
2006-06-02 00:00 点击: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