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92号
2021-02-02 14:07  点击:513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注册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原《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农业部公告第259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月21日

附件下载:公告39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