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8-19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和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共同举办了首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班。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农业部有关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兽医、渔业独立一级厅局主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政策法规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共计140多人参加了培训。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李生副司长、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徐肖君副巡视员到会讲话。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王振江司长等领导和专家分别从立法背景、立法原则、基本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张延秋副司长做了总结。通过两天的学习和研讨,学员们感到获益匪浅,不仅加深了理解、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还对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李生副司长要求,要把握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方向,坚持职权法定、权力制衡、程序合法等新的理念、新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执法机构问题,处理好立法与执法、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严格执法与合理执法、执法与服务、事前管理与事后监督等六个方面的关系。
徐肖君副巡视员指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是落实部领导要求,贯彻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的重大历史任务,翻开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篇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行政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和着力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产品由数量管理进入到数量质量并重,并更加注重安全的新阶段,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此走上依法监管的轨道。她指出,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符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应对农业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她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必须精心研读法律条文,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在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方面深入研究、认真谋划、扎实推动。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研究并通盘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宣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张延秋副司长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一部监管法,也是一部保障法,更是一部促进法。他要求,要全面认识和把握立法目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三者兼顾,共同推进。要加强部门协调,要系统研究农产品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